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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吉林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各市(州)、长白山管委会、各县(市、区)民政局、网信办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教育局、公安局、司法局、财政局、人社局、卫健委、应急局、政数局、妇儿工委办、团委、妇联、残联,全省各监狱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全面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儿童工作重要决策部署,按照民政部等十五部门印发的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》(民发〔2023〕62号)和民政部等五部门印发的《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民发〔2023〕61号)要求,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网信办等十七部门决定,自2024年至2026年开展吉林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,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
吉林省民政厅 中共吉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

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 吉林省人民检察院 吉林省教育厅

吉林省公安厅 吉林省司法厅 吉林省财政厅

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 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
吉林省应急管理厅 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

吉林省监狱管理局 吉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 

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 吉林省妇女联合会

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1月9日

吉林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

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

为进一步提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,健全基层关爱服务体系,不断增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祉,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深刻把握儿童福利工作的政治性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坚持儿童优先的基本原则,顺应新时代儿童身心发展特征,以保障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为基础,以营造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良好环境为目标,让改革发展成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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